企业垫付款时如何记账?
企业的资金活动主要包括融资活动和投资活动,而资金的收付业务是这两个活动的具体体现。 企业收到投资人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借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科目。 企业发生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贷记“其他应收款”、“库存商品”、“应交税金”等科目。 企业日常的资金收付多是通过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现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需要设置“往来账户”进行核算。但下列各项需要设置相关明细账进行核算:
1.各种借款、还款情况;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收到的款项,以及购买的货物、接受劳务支付的费用;
3.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包括购买原材料、辅料及半成品,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以及缴纳的各种税费;
4.与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有关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的价款和运费、装修费用、租赁费等;
5.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价值以及相关的费用。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项目没有单独列示,而是综合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中。
还应定期将有关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出各损益科目的余额,编制“期末转账凭证”,划分各损益项目的收入和支出并结转其成本。 在财务核算上,无论款项收入的数额大小,都应在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只有做到账务清楚,流程明确,才能避免漏计、重计以及计算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