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保标取消了吗?
是的,2016年5月实施的《上海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中,已经取消了对车辆(非道路)的年检前排放检验。 上海目前实行的是在机动车办理转移、注销登记或者核发临时号牌时进行排放检测。 也就是说,现在新车上牌已经不需要检测尾气了!
以环保为名限制排放不达标车辆的上路,其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7〕第84号)第十条规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是第四阶段汽车排气污染防治标准(GB 18352.4-2005)和第一阶段轻型汽油机排放标准(GB 18352.6-2001)。 而上海执行的柴油车国五B标准(DB31/729-2014)属于地方标准,高于国家规定。 虽然地方标准的制定权限赋予省级人民政府,但如果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则需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执行。地方标准的出台应经法定程序报批,并应同时明确标准的有效期及复审程序。
根据《标准化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地方标准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行的,起草单位应当在标准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组织技术审查、修改后,由审批部门发布,就标准是否复审作出决定。 但是目前我在网上并没有找到上海对国五B标准予以复审或延期的相关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