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贷款怎么还?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有学生所读学校或国家财政(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全额支付,学生毕业以后(学生取得毕业证之日,以教育培训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以毕业证颁发的时间为准)的贷款利息由学生全额支付;学生毕业两年后开始偿还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学生贷款本金从毕业两年后开始在贷款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偿还。
学生毕业后,在向银行、农村信用社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前(银行、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学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要根据相关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要求在每年的11月
30日前向相关银行、农村信用社寄回《高等院校毕业生就职情况反馈表》、就业单位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每年的1月前),并按照银行、农村信用社的通知及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执行约定的偿还本息)学生在向银行、农村信用社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如果学生收入增加,有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书面申请要求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的手续,学生在向银行、农村信用社偿还完毕贷款本息后,可要求银行、农村信用社出具贷款偿还完毕的书面材料,毕业生在取得还款完毕书面材料后,应及时向学校申请办理学费补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