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结局是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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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做这个假想,是因为看到一些报道之后,对现实环境做了一些考察分析后作出的综合判断。

最近一些年里,经常可以看到“小三”、“二奶”以及婚外情有关的报道或者新闻,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出轨、不忠案例频频发生,很多人对于已婚男或者女追求“幸福”二字的欲望变得习以为常,甚至有些麻木。因为生活的物质丰富了,人们不再忧愁吃喝,所以就开始忧愁怎么过得更好,至于过得更好的途径,有人觉得“家花没有野花香”、“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然后就出现了很多令人不屑的事情。不过这种事情现在已经不再是少数——尽管在古往今来的长河里面,它依然是极少数人做的事情。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感情,尤其是爱人之间真诚的相爱,那是不带任何利益的纯洁的感情,它没有任何的杂质,有的只是爱意和爱意的表达。但是一些人把爱心变成了私心,把对家的责任变成了个人欲望的借口,于是,爱就变成了恨,家的温暖变成了冷酷的冰窖。

古人对于婚姻的观念是“忠贞”,它甚至被升华到“从一而终”的至高境界,不过对于古人来说,一夫一妻制是保障,因为等级森严的社会不会出现平(庸)民强(奸)妃的例子,更不用说平民娶公主之类的高潮事件。

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虽然没有古代封建王朝那么严格,可是从一而终的观念还是主流的价值观。可是物质生活丰富了以后,人们变得不满足于“从一而终”,于是追求幸福变成了婚姻的束缚。于是离婚变得司空见惯(尽管我不赞成这样的价值观,但是现实社会就是这样)。

其实,幸福的人生根本不需要假设,有些人或者事情本来就不存在假设。有人曾说,如果拿一个人的幸福作为代价,去换取社会的安宁,他(她)一定是疯了。有些人觉得一个人幸福的婚姻生活太平静了,平淡了,如果拿一张纸撕碎它,给这个家庭带来动荡,那么它又会重现活力了。其实这完全是一种罪过,破坏他人的幸福的举动往往是以透支自己的良心为代价,结果往往得不偿失。

为什么社会不允许婚外情呢?因为这不仅是伤害婚姻、破坏家庭的罪过(虽然法律没有禁止婚外情,但是它作为道德的规范一定是严惩不贷的),更是一种不负责任、违背人伦的开始。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言语负责任的,同样,去伤害另一个人更是犯罪的事情了。

《廊桥遗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美国中年女打字员在出差途中偶遇一位摄影家,两人在旅途中有了感情并发生了性关系。回来后,女打字员陷入痛苦之中,因为她和丈夫已有二十年的婚姻。在丈夫眼中,她是一个“成功的女人”,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而且夫妻两人感情一直很好。然而这次偶遇勾起了打字员对性的渴望,这种欲望从她嫁给丈夫时就一直隐藏在心中。

应该说,她的确是因为无法挽回的情感而离奇的结束了生命。虽然电影的表现手法赋予了这个故事以浪漫色彩,但是人生际遇的悲凉更具备现实意义。如果按电影描写的情节来计算,这个打字员在四十多岁的年龄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她的生活似乎太平淡而且缺少激情了。

如果把这个故事放到一些特定的环境中去解读,结论可能会大相径庭。她不该结束自己的生命,虽然人生的际遇难以捉摸,但是总是充满了未知和希望。有人就是这样,即使生活很不堪,也要忍气吞声地过下去,有时仅仅为了保持家庭的完整。但是忍受并不总是合理的。

对于一个人而言,无法挽回些什么,又怎么能失去掌控自己的生命的权力呢?难道不是吗。生命是每个人的,当然可以由自己掌握。要结束生命,必定有极其痛苦的理由;可如果是痛苦,就必定有摆脱痛苦的办法。如果这个打字员的生活是一潭死水的话,那也一定有人喜欢一潭死水。因为很多生活在喧嚣红尘中的人想要的只是一潭死水。当然,我不是说她就应该那样过。

人们常说,如果生命还有一分钟,那他(她)会怎么做?这个问题应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如果人们知道生命只剩一分钟,那么他们又会怎么做?其实答案不言而喻。既然人生如此脆弱,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轻视生命的价值,轻视别人的痛苦呢?死亡不是悲剧,但死于空虚苍白、不负责任却是。

在现代社会当中,在大多数人还在考虑怎样过好日子的时候,还看不到生活真好的本质时,不要奢谈幸福。有些人的一生还没开始时,就已经在想象幸福是什么了。所以,结论是:如果结局是假想,那便只是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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