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如何报销?
2017年开始,生育险的报销手续开始简化,具体可以查看《北京市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申领发放管理办法》(京人社发〔2017〕335号) 以前是生育保险连续缴满9个月或者累计满12个月才能报销,现在是只要在缴费状态下就能报销了!而且报销的时候不需要再提供社保卡或医保卡,直接提交发票即可!报销比例跟缴费时间和缴费基数相关。
举个例子: 小明是北京户籍,2016年4月开始缴纳生育保险,2016年10月分娩,那他可以正常享受4个月的生育津贴; 如果小明的妻子是外地户籍,同样在2016年10月份分娩,那么除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外,其余费用都能报销,包括产后体检、治疗、药物等合计3000元,小明只需支付1500元,剩余的1500元由社保承担。
PS:对于异地分娩的,需凭产科材料(病历、处方、检查单、药品清单、出院结算明细等)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
另外,在2016年5月1日(含)之后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女方可享受80天的奖励假,男方可享受16天的看护假,在这期间,工资和奖金照发,医疗保险按规定继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