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如何发行的?
感谢各位的关注!关于“基金如何发行”这个问题,我最近刚好写了篇干货文,直接搬过来吧~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基金如何发行,其实就是指基金如何募集成立的过程。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要成立一家基金公司,需要注册地为北京、上海或深圳,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除了资金要求外,申请基金的牌照还要具备以下条件: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章程;有合适的组织形式,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住所;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目前,我国境内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已经达142家。其中,50多家主营公募业务,另有80多家主要经营私募业务。 那么,这些基金管理人又是如何开始自己的募资之路呢?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种情况: 通过上述的简单介绍,大家应该对“基金如何发行”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答案。接下来重点说说前两种情形,即公募基金和FOF基金的情况。
以公募基金为例,根据17号文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发售基金的设立材料: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监管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方式发行自己管理的基金产品。
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募基金而言,大多采用代销机构分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即委托其他机构(如银行)代理销售自己的基金产品。这是因为首次发行的公募基金,其知名度通常不高,而代销机构在客户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通过代销机构的分销可以有效降低公募基金的销售成本和运作成本,提高募集资金效率。
但是,如果公募基金的管理人比较出名或是基金公司自购规模较大,则不需要借助代销机构的力量也可顺利发行,如鹏华基金首只核心优选混合型基金。像ETF基金实行的是场内交易模式,一般无需进行发行成立的过程。若进行申购赎回,则是按照当天的价格进行计算。 而FOF基金目前处于摸索阶段,由于投资标的的不同,有的采取公募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称为公募基金FOF;有的是选取私募基金作为主要投资标的,称为私募FOF。但无论是哪一种,由于先例较少,监管要求较为模糊,因此目前还很难了解准确的做法。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