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先给t还是先加罚?
CBA的规则,是裁判解释起来比较困难的地方之一。 简单说就是,犯规出现在进攻结束的瞬间(包括罚球),那么应该给予一罚;如果是在进攻未结束之前,比如带球走步、防守队员故意伸腿导致踩篮板踩脚等,就应该给予两罚。 但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毕竟不是每个犯规都能一眼就看得出是不是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另外,在快速进攻节奏下,很多犯规也很难判断具体发生在哪个时间点。所以就有了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裁判看回放的时候,需要判断是否是恶意犯规,如果是,那肯定是一罚;如果不是,就需要根据犯规发生的时间点来判定是给予一罚或者两罚。
而至于这个“先”字,其实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无论是先判罚还是后判罚,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无论是否先宣判,犯规事实都已经存在。如果是因为回看录像发现新的证据从而导致改判,那么实际上也没有影响到裁判原本的判罚逻辑。所以我觉得楼主疑惑的是不是这个“先”字的问题,而是对于裁判的判罚过程存在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