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贷款去哪里贷款?
贷款申请人可以到户籍或者创业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担保机构申请咨询,由担保机构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反担保情况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承办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办理,承贷银行应当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贷款资料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回复,并及时发放贷款款项。
该办法所称城乡残疾人创业人员(以下称贷款申请人)是指,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激情,从事生产、创业、就业等活动(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城乡残疾人。申请人可以申请两次(含两次)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每次贷款期限为2年,到期必须全额还清,方可再次申请。个人(包括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生产经营项目,下同)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