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是违法吗?
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主要是指收购国有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并进行管理、经营权有偿转让的二阶经营主体。我国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是从我国国情出发而设立,它是政府为解决国有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改制。
资产管理公司实质上是专门负责管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机构,即收购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通过管理和处置,最终收回发行。
目前我国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为:中国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对当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近1.4万亿不良资产进行收购和处置,对减轻国有银行的历史债务负担、加速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优化金融市场的结构和功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2012年1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和财政部将联合发布《理财公司办法》,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理财公司办法》将原《办法》中的“银监会监管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出资设立的理财子公司”中的“等金融机构”删除。这就意味着,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可凭借母公司背景独立投资设立理财子公司。
所以,资产管理公司是不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