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生钱贷款上征信吗?
现在申请贷款是很正常的消费了,线上借钱渠道也让很多贷款消费更加便利,我们也知道,现在不少贷款,包括朋友之间的借钱,如果是欠贷款机构的钱,利息是很高的,一般也都上征信。最近朋友联系我说他有个赚钱的机会,问我借点钱,他一个月就还给我。我看着时机不错就同意了。过后我有些后悔,不知道这种事情能不能行得通?钱是有借无还了?万一被骗子骗走,我的损失不就最大了吗?
南方农村报全媒记者 魏薇
现在消费者买房大多需要贷款,有些人因为信用记录不佳,不符合贷款条件,就想着找一些资金机构借钱。但这些“零首付”、“低首付”的背后,很可能是一个个套路。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闵龙向《南方农村报》全媒记者表示,很多这类“低首付”、“零首付”购房的背后,都存在着大量的“套路”。消费者看似省掉了首付款,获得了购房资格,但所付出的代价可能是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甚至付出无法偿还的代价。
什么是“购房贷”
关于“购房贷”及“首付贷”,闵龙是这么解释的:首付贷即指贷款人(购房人)因购买房产而向金融机构(贷款人)借贷,用于支付所购房产首付款的一项贷款业务。由于国家现行政策不允许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因而首付贷只能行在商贷与商转公之间。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按照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产抵押评估价格的60%-80%作为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与所购房产的物业期限相对应。“首付过高不利于市场活跃,过低又容易引发社会风险,国家才出台这一政策的。”闵龙说。
“购房贷”是否合法合规?
“据我了解的情况,现在不少‘购房贷’业务其实并不合规。”闵龙告诉记者,2016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购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加强按揭贷款资质管理。一手房按揭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房产总价的70%,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一手房贷款要实行首付款不低于30%的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也于2016年底被停。
而一些小的贷款机构,他们所谓的“购房贷”,其实是骗人的,或者是将抵押购房款变相成为他们的收益,或者是贷款人先以自行贷款付了首付,然后又将房屋抵押给贷款机构,获取贷款,这种情况无异于“拆东墙补西墙”。按照这种形式获得的贷款,额度十分有限,而被骗取的首付款却可能高达上百万。
如何认清“购房贷”?
那么,消费者要怎样区别正常的“购房贷”和诈骗的呢?闵龙建议,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辨别:一是要看贷款机构是否具备贷款资质,认准银行的招牌;二是不要随意到街边贷款公司贷款,他们的资质可疑度高,所承诺的“低首付”、“零首付”很可能暗藏套路;三是要核实对方的身份,特别是代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私人信息;四是要注意签约和使用付款账户,使用本人账户进行支付。
当然,这类“购房贷”之所以能行之有效,背后也少不了助纣为虐的房产销售链,房产销售商为借款人介绍了贷款代理机构,而贷款机构则成为了项目的背后操盘手,他们往往控制了抵押物的处置权。
对于购房者的忠告是:零首付、低首付的背后有可能是“套路”,购房者“踩到雷区”有可能造成购房失败,甚至房产被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