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有商誉吗?
谢邀 首先,“商誉”是一个管理会计概念,在现行的财务准则和审计准则中均无定义。对于“商誉”的内涵,不同的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乃至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
我个人的理解是:商誉是企业整体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其可收回金额(或称账面价值);它来自于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现金流的预期增长。
商誉是有可能产生于并购活动的。被并购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的预期增长率,与并购方期望的现金流入增长率相差无几。但是,由于被并购企业存在的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使得其实际的现金流的预期增长率比并购前有所降低。如果这种差别可以被弥补,那么就可以通过加强企业管理等方式来实现,从而增加被并购企业的商誉。否则,商誉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我认为,即便是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只要其现金流的预期增长前景是乐观的,就有理由确认商誉并合理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当然,这种增长前景必须基于合理的假设,并且能在一定的期间内得以证实。
反之,如果经审计后的实际现金流的预期增长率确如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为负值,则意味着被并购企业实际上正在消耗商誉,此时不仅不应该再确认商誉,而且还应当反算回去冲减以前的确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