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签约球员要符合工资帽吗?
NBA的奢侈线不是工资帽,是最高年薪上限。比如今年火箭给保罗的顶薪合同是4年1.6亿美元,而去年给了哈登的顶薪合同的5年2.7亿美元(后一年球员选项)。这两份合同都是超出奢侈线的。 但是,球员选择降薪也可以不超标。比如保罗现在和火箭续约,签1+1合同,第一年降薪,第二年恢复顶薪,那么就不算超线了;如果保罗去年以5年2.7亿的价格和火箭续签,那么从第四年开始降薪,那也不超标。 至于詹姆斯明年以4年1.54亿美元的合同加盟湖人,这不是顶薪,因为老詹本赛季常规赛年薪就已经超过3000万了(后两年球员选项)。但是这份合同是不违反联盟劳资协议规定的。
原因如下:
第一、根据劳资协议规定,球员降薪可以缩短合同期限并减少年薪,但降薪后的总薪水不能高于原来降薪前的合同金额。也就是说,球员降薪不可以变相加薪。
第二、为了限制自由市场天价签约,除了顶薪之外,劳资协议还设置了“硬工资帽”。每个球队的工资总额不能超过这个数值。NBA官方没有公布具体的数字,但据媒体估计,这个数值大约是390万美元(未支付奢侈线以上部分的奢侈税)。
举个例子:如果湖人给詹姆斯开出4年1.5亿美元合同,则每年工资帽将增加3000多万美元,从而超过硬工资帽。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不可能出现这种结局。实际上,按照劳资协议的规定,湖人和詹姆斯最多只能签订4年1.28亿美元的合同,其中最后一一年为球员选项——这意味着,在第四年,詹姆斯有权选择不再续约并要求球队支付生涯最后一年的薪水面值。
第三、同一支球队不能同时拥有两名或更多年薪超过顶薪的球员。除非球员A将部分薪水让渡给球员B。这就从机制上限制了球队同时支付给多名球员顶薪。比如说快船有格里芬和保罗两名顶薪球员,但现在球队薪金已经超标,那么保罗的续约就必须在格里芬优先续约之后,因为格里芬作为球队老大了必须先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