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有几种模式?
国外证券化经历了近50年的发展,形成了多种操作模式。根据基础资产品种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动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和普通证券化等。
(一)不动产证券化
以房地产为最典型。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以房地产抵押贷款为对象,通过证券化方式为其融资获得迅速发展。到80年代后期,美国80%以上的新房都是通过抵押贷款证券化来实现的。目前全世界75%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纽约证交所挂牌交易。到去年,全球房地产证券化余额达到5086亿美元。同时,为了提高房地产经营者的自有资本利率,降低负债率,美国和日本等国家还积极开展了“资产包”的直接证券化。在日本,1995年2月,三菱不动产股份公司把其一部分物业资产打包,发行了“东方之星股份投资证券”。同年5月,东京急行电铁公司将所持有的9个商场的50年租赁使用权、收益权和管理权转换为基础资产发行“东京急行不动产投资证券”。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
主要是以工商企业应收帐款和消费者信贷为基础资产开展证券化。其中又可以分为银行为主导的资产证券化、非金融企业为主导的资产证券化和非银行业的金融机构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主导的资产证券化。在前二种模式中,资金需求者(借款者或供应商)先与资金提供者(贷款者或买方)进行交易获得贷款或赊销款,然后由资金提供者(金融机构或供货商)将债权证券化转移给投资者;在第三种模式中,资金提供者(金融机构或供货商)与最终的资金提供者(养老基金和保险资金)相分离。从实践来看,企业应收帐款证券化主要在欧洲一些国家开展的较为普遍,在全球证券化余额中的比重不大。而消费者信贷则成为证券化的重要品种。在美国,3/4的汽车和0.6的设备是通过租赁获得的,同时有60%的汽车融资通过证券化实现。在英国,汽车租赁的证券化业务开展的也非常活跃。近年来,有些国家还开展了不良债权(坏帐)的证券化。
(三)普通证券化
是指不以某特定债权或收益权为支持发行证券,而是将企业集团的部分资产和与之相关的负债(包括债权债务、资产和负责)从母公司分离出去,新组建一个独立的企业,然后将该企业所持股份进行公开发行。这种证券化方式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美国首先使用,到90年代中期在美国、加拿大、日本和英国等国家非常流行,发行规模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