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属于资产么?
商誉属于无形资产,商誉不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商誉是指能在较长时期(不是永久期)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综合经济实体,是企业的一项特殊无形资产。
商誉是企业可确认的、经济意义上的商誉,它是购买企业在合并中形成的“入账价值”,是购买企业的“一项特殊无形资产”。合并后,商誉作为一项合并后的资产存在,它的服务潜力、获利能力将与合并企业内其他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结合在一起,与合并企业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以维持或增长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合并后形成的商誉应与企业内的其他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一样参与收益分配。商誉应与公司整体一同出售,不能单独出售。
商誉不能与企业主体分离而存在,不能与企业内某一或某些特定的、具有实物形态或无实物形态的,可以辨认的资产存在。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减去企业各要素价值之和后的“超额”剩余价值,是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一项特殊经济资源,而不是可分离、可辨认存在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