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抵押产品中国有吗?
没有,目前国内还没有出现这样的金融产品。 国外有先例,比如HFC(Home Finance Corporations)。它是在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注册的一个担保公司,受FHA(联邦住房管理局)的直接监管,为抵押贷款提供信用增级,增强金融机构对风险资产的信心从而发放贷款。
就是当借贷者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处置借款人以房养老资产来补偿自己的损失。 而国内现在所提到的“以房养老”,实际是老年人将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此资金购买养老保险的一种理财方式。
这种模式目前在国内还处于研究阶段,并没有真正启动实施。 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酝酿相关的政策框架和实施细则,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明晰。 根据现有的政策规定,只有城镇户口的居民才可以办理“以房养老”业务,并且房屋必须是住宅,商用房以及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都不能办理该项业务。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年。而且,一个家庭同一时段只能办理一项以房养老业务;已用住房贷款买过房的职工家庭不能再办理以房养老业务。
中国对于自己的房子,情感是很浓厚的。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如果把一个人的恒产拿走了,那么就等于把他的恒心也拿走了。中国还有句话叫“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住房反按揭养老保险,看上去房子的产权还是退休老人的,但是一旦签订了这个协议,实际等于产权已经不属于这个老人自己支配了,那万一将来保险企业破产了房子怎么办?万一国家的政策有了变化房子怎么办?即使不出现这方面问题,这房子有老伴咋办?有儿女咋办?万一我还不想要这个月的养老钱了,想要去周游世界了咋办?因此在中国做住房反按揭养老保险,还有着很多政策、法律、社会认同度要跟进。
虽然反抵押尚未推广,但据我所知民政部门一直在做以房养老的模式的探索,一些保险公司也在探索住房反按揭养老保险。以房养老的形式在法国、加拿大等国得到广泛应用。这种“以房养老”也叫“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形式。老人去世后,房产被用于清偿贷款本息,若超出,将由老人的继承人继承,不足也无需继承人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