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山中学会划入金陵中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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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媒体关注报道的“摄山高中是否并入金陵中学”问题,我局已经关注。现就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金陵中学仙林分校高中部用地

金陵中学仙林分校高中部是《仙林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教育设施。2005年12月,在仙林副城开发前期,为落实仙林副城规划,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仙林地区金陵中学地块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宁政办法〔2005〕32号),明确金陵中学仙林分校新建用地性质为“教育”。

2014年1月,我局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按法定程序批出《仙林地区NJDBd060-46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考虑到金陵中学仙林分校教育发展实际需求,将NJDBd060-46号地块(即仙林地区2-36号规划支教用地以南、齐民路以西、仙林大道以北、经十路以东地区)用地性质由原控规拟定的“教育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该控规的审批是规划管理程序,并不涉及办学主体、办学层次等教育管理范畴。

二、关于金陵中学与摄山高中合作办学

近年来,我局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鼓励推动名校跨区域办学和组建教育集团。2015年12月,经市、区政府同意,为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满足仙林地区初中教育需求,我局在仙林地区NJDBd060-46号地块内以划拨方式供地建设仙林地区2-36号规划支教用地,将仙林地区原属于金陵中学仙林分校的初中部独立设置,并与栖霞区摄山中学合并组建金陵中学仙林分校仙林湖校区,同时,金陵中学仙林分校高中部整体迁建至仙林湖校区。

关于金陵中学与摄山高中合作办学一事,系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区域教育实际需要,研究提出的方案。该方案尚需报区政府、市教育局研究审定。目前,有关方案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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