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管妓院叫什么?
在美国,通常被称为“brothel”(妓院)或者“bordello”(低级妓院)的机构,其实指的是同一类组织——这些术语都指由单一业主或所有者所有的、提供性服务的场所。
这些场所的营业时间通常由警方规定,地点和设施也由警方监督检查。 这些场所通常分为两层,一层接待顾客,另一层为技师们提供住宿。顾客可以任选技师提供服务;如果顾客指定某个技师,则该技师会到二层的一个房间等候,并准备好全套衣物。
当技师为顾客提供服务时,一个身穿制服的保安会站在门外把风。一旦警察前来检查,他们便会假装刚进来,并在与老板交谈时将顾客带到二楼。
这些场所一般都装饰得很漂亮,并会雇佣一名律师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和法律诉讼。不过,如果发生犯罪事件,如暴力犯罪或强奸,场所也会受到打击。 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各州起诉拥有及经营此类场所的人以贩卖人口或组织卖淫罪。在有些州,如果店主被证明是这些犯罪的首要罪犯,可被判处最高达15年甚至更长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