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死后给几个月工资?
这个题目有点夸张,应该改为:“公务员去世以后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是什么?” 因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因病因丧等不能工作而领取的补助不属于工资报酬。 所以,此处所谓的“工资”应是指公务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那么,公务员去世后,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多少呢? 这得区分情况来讨论:
1. 若公务员是因公牺牲或病故,则其亲属可分别得到一次性抚恤金和其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
2. 若公务员是在试用期间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则由本人或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一次性领取试用期工资。但这里所说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指被宣告死亡的人本人在试用期取得的实际工资,而不是发放到死亡公务员本人账户的工资。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所以,上述第1点中提到的“基本退休费”或“基本公积金”其实都包含有企业和个人缴纳的部分。 另外,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简称“优抚条例”)规定,对烈士的抚恤金由国库统一支付,按照每年12月发布的标准执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提到的各种费用,除了少数地区外,大多都是由有关部门发放到死者生前的银行账户中。如果家属想一次性领完,则需要提前准备好死者的银行卡、存折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