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也要退红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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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上下”之争,其实是一个规划理念的问题——到底是先有了建筑,再配置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即所谓的“先上车后买票”),还是先规划好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然后根据这些建筑和公共空间的关系确定建筑的密度和形状(即所谓的“先买票再上车”)。 这两种开发模式,实际上决定了小区是“以房管人”还是以“人定房”,前者是大盘式的布局,后者是组团式的布局;

前者导致户与户之间毫无私密性而且距离不远的小区道路还要穿堂而过,后者则使每户都有较好的私密性和安全感,而且小区的道路不再穿过住宅区。 在中国目前的现状下,由于土地供应极度紧张,开发商又必须保证一定的利润空间,所以要么像过去那样大量建设板楼(这种板楼往往是东西朝向的,因为这样能保证每套房子都朝阳);要么是现在这样的塔楼(虽然居住舒适度比较低,但是户型设计比较灵活,可以有效利用面积小但稀缺的用地)。

无论是板楼还是塔楼,都是从“先上车后买票”的模式衍生而来的。在这种模式下,交通组织是放在第一位的,景观和环境都被置于次要地位。因此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新建楼盘都是整齐地排列着,而小区的绿化则是用绿化带或围墙隔离开来,供配电、给排水等等也被放置在一边,等待以后统一改造。 而退红线就是要求把这些最先放边的设施移到中间来,把原本放在第二位的绿化、景观等公建部分提前到建筑之前安排,使得住宅区和公共活动区既能够紧密联系又有较好的分隔。从这个意义上说,“绿线之内”的概念其实是比“红线以内”更为合理的,因为绿线内不仅要考虑到公共活动的需求,更要考虑如何做到绿色生态,这也是当今社会人们所最看重的一个方面。

颜炜罡颜炜罡优质答主

谢 @王家的阳台 邀。 其实,现在关于住宅建设相关的规定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了,不过,由于大多数都是规范性的文件,没有明文禁止就是合法的。但是,我看过一个地方的关于违章建筑查处办法的政府规章里就有具体条款,这里贴一段原文 “第七章 责令限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并予以公告;期限届满后,经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当事人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项(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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